美国加州65号提案测试标准
加州65号提案即《1986年饮用水 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》,1986年11月颁发,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,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、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 危害的物质,并在产品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。加州65管控物质清单由OEHHA出台并每季度更新,出版于1987年。产品销往加州,须符合加州65法令。
一、该法案列出了800多种“国家已知会导致癌症,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毒性”的化学物质。此列表至少每年更新一次。第65号提案影响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或分销的所有消费品,包括纺织品,鞋类,硬质产品,DIY产品,玩具,少年产品,文具,电气/电子产品等。
二、第65号提案是消费者的“知情权法”;除非获得豁免,否则企业不得在未事先给出“明确合理的警告”(65号提案警告)的情况下将个人暴露于所列化学品,也不得将所列化学品排放到饮用水源。
三、美国加州65提案测试标准测试,包括:
(1)用于制造和建筑的物品,农业杀虫剂和铝水瓶;
(2)化妆品和笔记本电脑的案例;
(3)CD / DVD钱包和组织者,儿童护理用品,服装,化妆品和绳索;
(4)电气产品和设备;眼镜和眼镜;
(5)食品,食品接触产品,鞋类,家具,高档和装饰品;
(6)用于食品和非食品用途的玻璃和陶瓷制品;
(7)珠宝,期刊和规划师,青少年产品
(8)钥匙链和魅力
(9)PU发泡材料的产品
(10)文具;墨镜;纹身;玩具
为了达到第65号提案的要求,公司必须提供警告,除非他们能够确保所列化学品的暴露对致癌化学品“没有重大风险水平”或对导致出生缺陷或生殖危害的化学品“无可观察到的影响水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