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RoHS认证法规实施限制的有害物
中国发布了新的RoHS认证法规: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(MIIT)公布了“关于限制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使用管理办法”,新措施于2016年7月1日实施,同时废止2006年2月28日颁布的“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”。
中国RoHS认证法规
该法规将电气信息产品(EIP)的范围扩大到电气和电子产品(EEP),其额定工作电压低于1,500伏直流电和低于1,000伏交流电,不包括用于产生,传输和分配电能的设备;该定义类似于欧洲RoHS认证中使用的定义,因此,EEPs将包括2006年3月发布的旧中国RoHS认证中未包含的产品。
新中国RoHS认证限制以下有害物质,以及新的化合物,在电子电气设备中。根据欧盟RoHS认证指令,这些物质已被限制多年:
1.铅及其化合物,0.1%;
2.汞及其化合物,0.1%;
3.镉及其化合物,0.01%;
4.六价铬化合物,0.1%;
5.多溴联苯(PBB),0.1%;
6.多溴联苯醚(PBDE),0.1%
中国RoHS认证分两期进行
新中国RoHS认证立法将继续分两个阶段实施,根据标准SJ / T 11364-2014,第一阶段适用于所有投放市场的受监管的电子电气设备,这些电子电气设备需要关于限用物质的自我声明信息。
在第二阶段,将来会制定一份符合合规管理的新的电子电气目录;列出的产品将遵守新的中国RoHS认证合规和中国强制认证(CCC)标志。